首页> 中文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经验和启示

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经验和启示

         

摘要

2007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开始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并被列为“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五年内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目前这一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规划好、实施好、完成好这一艰巨任务,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增长以及维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了深入研究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国家行政学院专门成立了“中国保障性住房研究中心”,旨在为中央及各级政府提供合理的决策咨询建议.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保障性住房研究中心成立后,通过第一阶段的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对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制度设计和一些争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也对现实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对于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定位,课题组认为,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在住房这一最大民生领域的一种长期而基本的职责.应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结合起来,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住房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涵应是“以市场化为基础、政府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只鼓励一户一套住房的住房制度”,遵循“低端靠保障、中端靠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原则.课题组认为,保障房建设要法律和规划先行,亟须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国家保障性住房法津法规,对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方式、规划原则、建设标准及管理环节等进行严格规定,为地方编制相关规划提供科学和可操作的依据.在保障方式上,由于我国尚未摆脱住房短缺状态,决定了需要经历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到住房供需矛盾基本解决,才能从实物建设转向货币补贴.在保障形式上,在当前住房短缺、流动人口规模巨大的背景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应坚持以租赁为主,产权为辅的形式.在建设目标上,课题组认为目前千篇一律的20%覆盖率明显不科学,而且五类保障房的结构不清楚.应统一覆盖率的统计口径,尽快去除保障房覆盖率目标中的“水分”,允许各地运用科学方法合理确定本地的保障房建设目标.在保障人群方面,目前保障性住房应主要针对城镇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群体、过渡性需求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三大类.在建设标准上,应以低标准为特征,防止一些人利用权力从中谋利.作为一项备受争议的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已经走在十字路口,下一步将何去何从,课题组结合制度演变历史及相关国际经验进行了研究,为各地政府未来决策提供了参考建议.另外,课题组还针对当前保障房建设分配中的热点问题,如公租房租金标准的确定问题、公租房的退出问题等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操作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