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资源科学 >自然资源物权立法的逻辑基础——资源与物的比较分析

自然资源物权立法的逻辑基础——资源与物的比较分析

     

摘要

主要建立在土地资源上的物权理论扩大适用于多样态的自然资源时,资源的公共属性与私人排他支配的制度特征,两者间的矛盾就变得紧张。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市场路径要求顺应资源兼有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双重特性,拓展传统私法利益内涵,将自然资源纳入物权法"物"之概念的范畴。通过对风能资源实践活动的考察,资源公益符合法益的正当性要求,在具备了效用、稀缺,建立了自然资源市场体系后,物权立法能够实现"物"之概念对资源独特性的制度回应。自然资源物权立法理论探讨的起点即不是有体物还是无体物的争论,也不是以物之名还是以财产之名的质疑。借鉴英美法系从权利角度(某种法律关系)理解和把握财产的立法技术,各类有形的或无形的、单体的或集合的自然资源均有成为物权客体的可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