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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物业企业11月底前须缴存日常维修金

     

摘要

10月13日,深圳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培训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福田会堂举行。会议要求,今年11月底前,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将已代收的日常维修金按规定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对未按照要求及时交存的企业,物业主管部门将在媒体曝光违规企业名单,在诚信档案内记录违规信息,并在两年内不予开具出省经营诚信证明、限制其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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