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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物业收费新规:合约收房前开发商交物业费

         

摘要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和湖南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日的当月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月及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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