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论我国国有企业的公有民营化改革

论我国国有企业的公有民营化改革

         

摘要

国有制并非公有制唯一的实现形式, 更不是公有制永恒的存在方式, 而只是国家存在时期内的公有制的一种存在形式。所以, 如何找到一种既能保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又能体现民营化优点、吸收私有制长处、克服国有制的弊端的适合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乃是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正是从这一考虑出发, 笔者在肯定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民营化方向的同时, 提出了适合于大多数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公有民营的概念, 并把它视为具有中国式社会主义特色的国有企业民营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