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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法治治理的本质属性与治理范畴

         

摘要

国家要富强,农民、农村必须富有;国家要文明,农村必须发达;国家要民主,农民必须参与社会管理。因此,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乡村振兴是必有之路。而振兴乡村,涉及乡村的人力资源、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的协调发展,涉及农民、农业、农村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乡村振兴法治的范围主要是村民自治、农业资源的利用、农村文化的改革、农村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宜居生态建设、农村文明、民权保护、生活富裕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律师的视野提出乡村振兴法治治理的本质属性和治理范畴,为乡村振兴的决策者、实施者、参与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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