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改革与开放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

     

摘要

主要内容如下;一、对加工贸易实行按商品分类管理按商品将加工贸易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一)禁止类商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商品。(二)限制类商品是指进口料件属国内外价差较大且海关不易监管的敏感商品。(三)允许类是指除禁止类和限制类以外的其他商品。二、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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