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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与释放正能量

         

摘要

cqvip:"怀璧其罪"出自《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意思是说:早先的时候,虞叔有块宝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没有舍得给他,之后,虞叔就很后悔,他想到周这个地方有一个谚语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就是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他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可见,"怀璧其罪"

著录项

  • 来源
    《唯实》 |2014年第5期|96-96|共1页
  • 作者

    张书林;

  • 作者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建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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