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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204号)

     

摘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白鹅潭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如下:一、征收范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000201700509号)(详见附件1)所确定的白鹅潭站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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