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摘要

<正>四川: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跨市州有偿流转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四川省出台土地制度改革措施,规定四川省内,各市州、区县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外"跨市州"补充耕地履行占补平衡。据了解,四川这次实施的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以流转补充耕地指标方式进行。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在本市州的区县之间进行流转,能在本市州内调剂解决的,不得跨市州流转;本行政区域内无法完成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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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导刊》 |2013年第11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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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32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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