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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调整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稀土制品仍需检验

         

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8月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2013年第109联合公告),并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围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此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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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土信息》 |2013年第9期|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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