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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京津冀鲁防治大气污染细则》

     

摘要

9月18日,继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称,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重点任务是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并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   细则提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京津冀鲁不再审批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山西和内蒙不再审批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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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科技》|2013年第5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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