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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16号)

         

摘要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西部战区总医院、西部战区空军医院: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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