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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

         

摘要

<正> 按照"七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任务的要求,一九八七年要在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方面迈出较大的步子。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认真落实搞活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发了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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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 |1987年第2期|1-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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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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