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建设监理》 >代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做法和体会

代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做法和体会

         

摘要

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按照2000年7月重庆市政府第36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为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对建设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管理、使用”适当分离的原则,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试点,为建设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和人民广场三期工程,于2000年8月正式成立的专门代理重庆市政府投资的重大、重要公益建设项目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设工程部、计划财务部、合同管理部、前期工作部、办公室等部门,并按项目实施进展设立项目现场代表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