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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理分包”

         

摘要

对于监理是否可分包,目前存在两种不同意见和做法.一种意见如《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不得转让或者分包监理业务”;另一种意见如《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所示:“设备监理单位应对分包方实施控制”.搞清楚这个问题对监理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有益的.对监理分包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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