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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发〔2022〕60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当前,受国际局势和疫情影响,部分领域出现价格异常波动。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行为,现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时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一)经营者有下列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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