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陕西省部分地区机动车检测机构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依法查处

陕西省部分地区机动车检测机构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依法查处

         

摘要

2016年4月,陕西省物价局对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及西安、商洛、杨凌三市(区)的31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015年11月15日,陕西省放开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2015年12月中旬,西安市、商洛市及杨凌区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向社会公示,将全面上调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针对机动车检测收费异常情况,陕西省物价局随即开展外围摸排工作.并于12月18日会同有关部门召开机动车辆检测机构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强调禁止机动车检测机构串通涨价、协议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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