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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不得传播“未删减版”节目

         

摘要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网络视听节目中存在着价值扭曲、娱乐至上、内容低俗、品质低劣、格调低下、语言示范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及时整治。《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坚守文明健康的审美底线,必须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此同时,网络视听节目将于广播电视节目采取标准同一,把好政治关、价值关、审美关,实行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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