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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记者的“视觉”偏差

         

摘要

记者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也是民众的代言人。记者应是公正的化身,应代表社会良心。因此,记者责任重大。记者的眼睛必须敏锐,更须力求全面、客观、公正,不容“发花”,不容出现过大的偏差。记者视觉出现偏差,报道有失客观公正,恶果是明显的:轻则丢掉自身形象,重则失去其所服务媒体的公信力,引得官司缠身,更严重者.甚至会引起群体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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