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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自负原则在我国学校体育伤害中的合理适用

         

摘要

作为一项重要的减免责事由,风险自负原则更适应体育活动的特点,适合解决体育运动伤害归责问题.当前,我国学校体育伤害面临着过失认定不明、责任划分不清、公平原则过度适用等问题,以风险自负解决学校体育纠纷,具有特别意义.在学校体育伤害中正确适用风险自负原则,需分清固有风险的范围,明确各方责任,采用以客观标准为准则、辅之主观标准的过失认定方法,并将公平责任类型化,进而平衡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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