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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等八部门联合防控寨卡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

         

摘要

2016年3月3日消息,记者3日从质检总局获悉,为更好应对寨卡病毒病疫情跨境传播风险,质检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控寨卡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要求通过医学检测、灭蚊处理等措施严控寨卡病毒病传入我国。公告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美洲、大洋洲、亚洲、非洲等36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本地感染寨卡病毒病病例。公告称,来自有报告本地感染病例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如有发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及皮疹等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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