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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确定

         

摘要

<正>9月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4家电力公司的财务部门就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价格的相关事宜进行商讨,预计9月中旬将确定电费结算价格并正式签订结算协议。此前不久,四方就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事项召开协商会议,确定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初步明确统一的结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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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用电》 |2020年第9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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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4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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