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大众标准化》 >质检总局: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缅甸大米进口

质检总局: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缅甸大米进口

         

摘要

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我国专家对缅甸大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缅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与灌溉部关于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缅甸大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缅甸大米进口。

著录项

  • 来源
    《大众标准化》 |2015年第2期|78|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