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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视角下的商事租赁续租权

         

摘要

民事规范的供给不足会造成商事规范的缺位,《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大多集中在民事租赁,很少涉及到商事租赁。而在商事租赁中承租人有在租赁期届满后延长租赁期的需求与必要,《民法典》中缺少相关规定会导致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商化不足的问题。立法者可以借鉴比较法上的商事租赁续租权,赋予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后享有续租权,以保障承租人在商事经营中放心的投入成本,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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