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决策探索》 >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缺陷看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缺陷看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摘要

作为一种直接税,个人所得税被转嫁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更应体现纳税与负担能力相一致的原则,但现行税制将收入分解为11大类,采用不同税率分别单独课征,同样收入负担不同税款,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如月收入同为2000元,若都是工薪所得,应缴纳税款为95元;若2000元所得分别为工薪所得800元,劳务所得800元和稿酬所得400元,则不必缴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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