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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陈晶莹:完善“洗钱罪”量刑标准,打击地下钱庄

     

摘要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国务院明令取缔的非法金融机构。根据非法经营业务种类的不同,目前的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种:一是主要从事支票贴现等非法资金结算业务活动的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二是主要从事买卖外汇、跨境汇款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外汇经营型地下钱庄;还有一种是侵吞国有资产等的犯罪分子将非法资金进行境外转移的洗钱型地下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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