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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封闭式基金中投资者个别救济的路径

         

摘要

案例:甲、乙、丙分别与管理人丁签订私募基金合同,约定成立基金A,投向目标公司B,B投向C基金,丁代A持有B公司20%股权,到期D回购股权。基金成立并备案后,丁代A持有B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在戊起诉丁的纠纷中,法院查封A持有的B股权。问题:甲能否要求解除与丁之间的基金合同?甲对戊可否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甲对D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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