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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服务期限购买房改房的司法调整

     

摘要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按照房改政策将公房出售给劳动者,并与职工签订了购房者服务期限的约定。对于该约定的效力,应审查约定的内容是否违反房改政策和法律规定。对于服务期限的确定,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案号一审:(2005)扬广民一初字第0688号二审:(2007)扬民一终字第0089号[案情]原告:江苏曙光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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