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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攀附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摘要

【裁判要旨】在明知或者应知他人企业字号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系有一定影响的字号情况下,通过修改自身企业名称、更改企业旗下交易平台称呼、暗示股东关联背景、授权第三人经营扩大影响等诸多表现形式向他人企业靠拢、借鉴,强化与他人企业之间的联系,明示或者暗示与他人企业存在特定关系,主观上攀附故意明显,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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