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人民之友 >兽父向女索赡养费,诉求为何被驳回?

兽父向女索赡养费,诉求为何被驳回?

     

摘要

案例90岁的林淮(化名)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女林萍(化名)承担每月3000元的赡养费。林萍陈述自其12岁到21岁,一直遭受生父性侵奸污。其时,其母、两个哥哥均在世,但无人帮助她。林萍认为,自己被生父施暴9年(生父曾判刑10年),至今年逾六十仍孑然一身、穷困潦倒,却要赡养施暴人并承担高额赡养费,这是对自己的二次伤害。因此,拒绝给付林淮赡养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