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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门缝广告”致财物被盗,广告散发者应否承担责任?

         

摘要

前段时间,我与妻子外出旅游。出门时我们已把门窗锁好,可我们旅游回来后,却发现窗子已被撬。经清查,家中被窃现金2万余元。我们及时到公安机关的报案,经公安机关分析认定:小偷从我家防盗门上插满某保健品厂花花绿绿的广告中,得到我家中无人的暗示,于是大胆行窃。经了解,这保健品厂印制此类广告并未经工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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