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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程序启动权的归属

         

摘要

鉴于现代刑事诉讼的控审分离、审判中立的原则,法院不能成为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者,法院内部的上下级监督关系及有错必纠的原则不能成为其拥有再审启动权的依据。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者地位,以及刑事诉讼的发展历史表明,检察机关是刑事再审启动权的合适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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