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检察》 >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最高准则——关于'三个至上'的法理思考

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最高准则——关于'三个至上'的法理思考

         

摘要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以鲜明的形态和形式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三个至上"是我国宪法原则、党的根本宗旨、社会主义的国体政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所决定的.检察机关坚持"三个至上",就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执法为民的践行者和人民权益的保护者、依法治国的推进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