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检察》 >推行电子卷宗若干问题研判

推行电子卷宗若干问题研判

         

摘要

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内容不一致时,应当以纸质卷宗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应从侦查取证环节实现卷宗的电子化,并与公安机关协商,形成规范性文件.向法院移送纸质卷宗的同时移送相应的电子卷宗.检察业务中需要电子化的卷宗主要有职务犯罪侦查业务的侦查卷、侦查监督业务中的卷宗、公诉业务中的公诉卷等.归档模式上,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采取集中混合式归档更符合时代要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