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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后“破”,立法引领改革——福建省立法条例修改解读之三

         

摘要

我国启动改革开放与重启法治建设几乎同步,一路相伴而行,"立法与改革孰先孰后"的争论也一直随之左右。从实际情况看,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改革最大,改革优先是共同呼声,因此,先改革后立法或先改革后修法是一个被默认的路径选择。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政坛》 |2016年第3期|12-13|共2页
  • 作者

    王晓杰;

  • 作者单位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涉台法律研究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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