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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的证据越位——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的检讨

         

摘要

@@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情况说明”大量存在并直接运用于个案.这种通常由控方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不仅在立法上没有依据,而且它本身的证据力一直备受质疑.虽然"两高三部"于2010年5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细化并规范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设置,但其中关于"情况说明"的规定,不仅不是它的准立法依据,反而凸显了证据越位之嫌.

著录项

  • 来源
    《人大研究》 |2011年第6期|36-39|共4页
  • 作者

    王丹;

  •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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