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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动福建跨越式发展,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加快陆地港项目建设的通知》,对陆地港项目建设予以用地、资金、税收优惠等多项扶持。项目将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给予优先保证。地方政府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为陆地港建设提供土地使用权。陆地港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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