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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受到意外伤害,责任怎么划分?——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韩延平

     

摘要

一旦学生在校内和校外出现意外伤亡,学校、家长、学生应各担什么责任?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卫生等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针对备受广大学生家长关注的相关问题,本刊记者对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韩延平进行了专访。学校是有限责任主体本刊记者:韩处长,您好。您能简单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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