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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有了新《办法》——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与合同监管处处长杨春雨

         

摘要

cqvip:'酒楼和娱乐场所设定包间费、最低消费和服务费'、'饭店谢绝自带酒水'、'处理产品不实行三包'、'特殊商品离柜后恕不退换'……经营者类似这样的硬性规定一直令广大消费者倍感无奈。令人欣慰的是,自2010年11月13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正式实施。从此,被经营者当做'免死金牌'的各种'霸王条款'被明确认定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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