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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追授陈首杰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摘要

cqvip:(2015年6月5日)陈首杰,男,汉族,1979年1月生,山东龙口人,2001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河东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兴安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兴安分局刑警大队驻兴安路派出所中队侦查员、兴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等职务,一级警司。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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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第7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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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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