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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以“三制”规范村干部管理

     

摘要

吉林省镇赉县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任务分工和村级发展规划,将年度目标任务与本村实际相结合,对经济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分解,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二是量化考核制。乡镇党委根据细化与量化的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成立若干考核小组,对各村签订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与静态考核,对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评定优劣档次,并将评定的档次与村干部工资、奖金、评先选优等挂钩。三是实绩奖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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