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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老人可减刑

     

摘要

早在北魏时期,政府为保证老人有儿女养老,首创“存留养亲”制度。其规定,如果犯人(犯罪极其严重的除外)的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则国家应当对这个犯人减刑或刑罚缓期执行,即便坐牢,也一般关押在当地。不会流放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随时回家照顾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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