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丽君

         

摘要

<正>曾听师者说,书法的最高境界是自然书写。我揣摩,所谓自然书写,并不是随意的书写,而是建立在传统和法度之上的游刃有余。过于追求法度,就会缺乏真性情,过于追求个人风格,又往往流于形式。自然书写,既要知法度,又要忘法度,它应该是在有我和无我之间的一种敬而不畏的书写状态。只可惜,知易行难,微行至又难得真知。自勉之。

著录项

  • 来源
    《东方艺术》 |2017年第12期|142-142|共1页
  • 作者

    梅丽君;

  • 作者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研究所;

    慕鸿书社;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书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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