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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户口迁移违约金的酌减规则

         

摘要

户籍是房屋产权与城市福利的连接点,在房屋买卖中普遍存在着违反限期户口迁移义务的违约金条款。由于户口迁移问题涉及民事与行政交叉,而违反限期户口迁移约定所造成的损失难以计量,这就造成法院在类案中对户口迁移违约金的酌减幅度存在着较大差异,为合同的履行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违约金在功能定位方面应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保证金和违约金在发挥担保作用方面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对户口迁移违约金的酌减,应遵循公平原则,以违反限期户口迁移义务造成的损失为违约金的衡量基础;遵循诚信原则,以违约事实作为衡量依据;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思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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