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老友》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赣老发[2005]26号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组织(老干部、人事)处: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05]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