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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监督助推政府信息公开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近日颁布,《规定》明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5类案件,法院应该受理.如果公民认为政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要求更正被拒,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政府信息公开事关公众知情权的实现,事关公开、透明、责任政府的建设,对于建设和谐、文明的法治社会意义重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条例》内容规定过于笼统,一些地方政府主动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实践中各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不少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条例》实施的效果.

著录项

  • 来源
    《办公室业务》 |2011年第8期|1|共1页
  • 作者

    孙瑞灼;

  • 作者单位

    福建省总工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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