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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美国出口鲶鱼新法规

         

摘要

2015年12月,美国公布《鲶形目鱼类及其产品强制检验法规》(以下简称《鲶鱼法规》),该法规自2016年3月1日生效,但同时提供18个月过渡期,以保证进口鲶鱼监管工作顺利衔接。美方实施的《鲶鱼法规》要求十分严格,对鲶鱼养殖、加工、出口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部分措施与我国现行做法存在巨大差别,新法规的实施将对我国输美鲶鱼行业或造成重大的影响,甚至可能造成贸易全面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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