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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从宽可以有多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在逻辑与制度重构探究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契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犯罪案件激增的司法环境,具有其特定的程序效力、程序独立性以及量刑特殊性,实现了繁简分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该制度在符合法定成立要件的基础上,在立法、程序上应作进一步的规定,其量刑标准应做适当的扩大,扩大从轻减轻的适用范围,以达到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目的。该制度的启动程序应同时学习吸收两大法系的优势,对量刑进行适当的扩大,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司法效率,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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