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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主建设和政府监管服务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机制创新和成效分析

         

摘要

兴仁县作为贵州省2017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县之一,积极探索创新村民自建模式,创新推广'村民自主建设和政府监管服务'模式,实现了把选择权、建设权、管护权、监督权全部放给项目区群众,通过政府宣传发动、明确职责、示范引路、监管服务等手段,较好地激发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村民自建模式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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